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日嫖娼天下知。9月23日,有关“复旦大学三名学生在校外嫖娼被开除学籍”一事引发热议。三名涉事学生被开除的处分决定书,还以实名的形式在学校公示。
根据网传的纪录处分决定书显示:复旦大学2019级博士研究生陈某,在2020年9月26日于校外嫖娼,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行政拘留三日”;2019级硕士研究生李某,在2020年9月7日于校外嫖娼,被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行政拘留十日”;2020级硕士研究生葛某,在2021年1月13日于校外嫖娼,被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伍仟元”。而校方依照《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经2021年9月6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上述三名学生开除学籍处分。
不少网友表示,“嫖娼是违法的,希望这三个学生能引以为戒,积极生活。”“学生就应该有学生的样子,但作为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但也有网友提出质疑,处罚决定是否过重,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公布的个人信息是否侵犯了当事学生的个人隐私。
网友@许妍敏:“学生的违法行为,既已受到治安处罚和校规处理,学校实在没有必要也不宜以这种方式将当事学生"示众",而让当事学生再受一轮公共审判。这可算是学校附加的一种惩罚,某种层面看,它对人的实质影响,甚至可能超过行政拘留和开除学籍。
这到底是一种个人隐私,而且大家都清楚,相比"打架斗殴酒驾"等寻常的违法行为,“嫖娼"更为特殊,当事者的舆论处境会更为窘迫不堪;再有,对普通性交易行为本身的定性,长期以来也还存有争论...暂且不论这些。就算如学校所说,想要通过案例警示广大学生,那么,完全可以隐去姓名学号等个人信息,这不过是举手之劳。至于学校说只在校内公示,这也不过是无聊无力的说辞,难道复旦大学不通网的么?
原因只有一个,这三名学生的那点隐私尊严,他们不曾考虑,大概也不认为值得考虑。”据悉三名复旦学生,两人为硕士研究生,一人为博士研究生。其中陈某某,系江苏一所高校2013级本科毕业生,其就读的学院是学校的人才培养特区。学校官网信息显示,陈某某曾连续两年在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得一等奖,还曾被学校校长在开学典礼上点名表扬。可惜和惋惜背后不如珍惜。
从这个事件可以看出,如果没有结婚,或者没有女友的高知男性,只有三条路可选:要么坚持独身,自己用手或者工具解决需求;要么尝试着和同性相互解决;或者冒着巨大的风险,付出高昂的成本,来搏一搏可能和女性发生行为的机会。。总之,如果你读书到博士,或者工作了很久,还没女朋友,建议还是尽快找一个吧。。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老实做人,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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