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引渡这个词,相信很多人并不陌生。现实中,很多违法犯罪分子,在犯罪败露之后,要么在国内东躲西藏,要么逃到国外去逍遥法外。尤其是一些藏匿在外国的电信诈骗分子。随着我国国力的日渐强大,越来越多的国家与我国签署了双边引渡条约。对于海外逃亡的违法犯罪分子,可以说路也是越来越窄。今天就来谈谈我国的引渡是怎么回事?
引渡是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是专门针对跨国犯罪在逃人员所设立的一种制度。签署引渡条例的两个国家,可以互相提出司法请求,将在逃犯罪分子逮捕移交请求国进行审判。很多人误以为引渡就是遣返、或者驱逐出境,其实三者是不同的概念。
遣返是一种非正式的国际协助方式,主要用于将难民和非法移民遣送回他们的国籍所属国。遣返比起引渡,程序上要相对简单。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境内的刑罚方法。
政治犯不引渡原则:该原则已成为一项公认的国际法原则。以下罪行不应视为政治罪行:战争罪、反和平罪、反人类罪;种族灭绝罪或种族隔离罪;非法劫持航空器罪;侵害包括外交代表在内的受国际保护人员的罪行。
双重犯罪原则:指被请求引渡人的行为必须是请求引渡国和被请求引渡国双方的法律都认为是犯罪并可以起诉的行为。
到目前为止和我国签署引渡条约的国家有54个。截至2018年9月,我国已和54个国家签署引渡条约,其中37项生效。除了这54个国家外,其他国家都没有和中国建立引渡条约。
具体有以下国家:美国、澳大利亚、德国、加拿大、比利时、瑞典等其他国家。
签署引渡条约的54个国家包括泰国,俄罗斯,白俄罗斯,保加利亚,哈萨克斯坦,蒙古,吉尔吉斯斯坦,乌克兰,柬埔寨,乌兹别克斯坦,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立陶宛,大韩民国,老挝,菲律宾,秘鲁,突尼斯,南非,西班牙,法国,意大利,安哥拉等。
从1993年至今,我国首次与外国签署引渡条约以来。我国从外国引渡人数最多的犯罪分子是电信诈骗人员。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对于违法犯罪分子,即使是天涯海角我国的法律也是能制裁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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