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实质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 一方面,在汉代之后的中国历史中,由于儒家思想被确立为中国文明的主干,井田制也由一个具体的历史制度升华成为儒家三代之仁政理想,受到历代的推崇与借鉴。另一方面,虽然早有学者指出井田制的具体制度在后世不可行,但是历朝历代在制定本朝的土地制度或进行制度改革时,都必然会追溯并借鉴井田制度。而且,试图恢复井田制的尝试也从未停止过。
井田制古代的字意为:因土地划分为许多方块,且形似井字形,故曰井田制。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在井田制中,井田归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贵族不可以私自买卖或转让井田,同时还要再缴纳一定的税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而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在夏商西周时期,一切土地属于国家。
据记载,每份私田的面积有一百亩,在生产力很是落后的西周,人们忙于一百亩的私田已经够累了,怎么可能积极主动去耕种不能给自己带来任何好处的公田呢?后来周王就对井田制进行改革,地还是以前的井田,只是交税的方式变了,现在八户人家一起耕种,没有私田、公田之分,只需要将总产量的九分之一上交给国家就好了。这个办法看上去挺靠谱的。
只是,铁制农具出现了。铁制农具出现前,农民使用的劳动工具主要是石、骨、蚌、木制农具,从逻辑上看,西周已经进入了高度的文明社会,按理说应该有大量的青铜制农具,可在西周,青铜器是一种造价高昂的金属制品,一般用于军事武器和祭祀礼器。而随着铁制农具的出现,整个社会的生产力一下子就发展起来。西周晚期后,随着私田制的出现,井田制逐渐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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